2016年4月16日 星期六

《侏儸紀世界》的誠實

趕完 UIST 回家倒頭就睡,醒來已近午夜,索性一面吃宵夜一面把《侏儸紀世界》看完。我同意網路上那些批評:恐龍不如第一集真實、情節不如第一集刺激,而且大大背離了麥克克萊頓原著重視科學的精神,很多小細節也不知所云(像是堅持要開直升機的大老闆、還有神出鬼沒的恐龍)。這些說得都對。
 
但我很喜歡這部電影的「誠實」
 
性感紅髮女上司不是莫名其妙就愛上又臭又粗曠的迅猛龍獵人(雖然以他的長相完全合理)。導演直接用對白告訴你:他們約會過一次;兩個朝夕相處的男女工作人員,在最後恐龍殺進來、要分開時,男方一時激動要親她,女生尷尬地把他推開說:不好意思,我有男朋友。男方說,呃,可是妳從來沒說過,所以我以為──女方更尷尬了:這是工作啊;小男孩哭著擔心爸媽要離婚,哥哥安慰他的對白不是「他們會沒事的」,而是「我有一半的朋友爸媽都離婚啦」、「你可以有兩次生日、兩次感恩節,不好嗎?」;結局大團圓時,所有人都哭成一團,卻沒有人說「我們不要離婚了」這句話。(小鬼的爸媽把他們送去侏儸紀世界玩,一開始就是為了離婚談判──多麼美國啊。)
 
反派的動機不像前幾集,都是壞人要偷恐龍蛋──雖然不是完全荒謬,但偷完蛋和胚胎之後,你還要能養啊!很難想像擁有豢養甚至繁殖活恐龍能力的企業,一下手就是來偷蛋。養珍貴蜥蜴都會不小心養死的欸,你偷完幾顆蛋就回去是要煮來吃嗎──這集的反派,動機完全能說服我:想要把恐龍改造成軍事武器,並以「解決怪物危機」的英雄姿態大做媒體宣傳。這個動機寫實、無聊到討厭,胖胖的反派也演得挺好,雖然大家都想揍他,但內心多少明白他說的話不是空穴來風(男主角也是。他揍完那拳之後還是被說服、帶著小藍出動了)。亞裔科學家被直升機救走後,反派是這樣說的:「總得有人去想這公司要怎麼活下去」。真是太當代的一個理由了。簡直像「我也不喜歡上班,但人總要吃飯。」一樣寫實到討厭。 
 
電影也給「合成超強變種恐龍」一個合理到不行的理由:觀眾想看啊。那些什麼暴龍棘龍迅猛龍,觀眾早就看膩了。大家要的是更多牙齒、更多血、死更多人。這幾乎像是觀眾說的:對啦對啦我知道劇情不怎麼樣,但你們難道是為了劇情買票的?你們不就是來看恐龍吃人的嗎?
 
我最喜歡的是這個故事對「自然」的態度。並不是「人定勝天」或「天定勝人」這種單調的說教,故事很清楚告訴你:自然會反撲沒錯,亂造奇怪的高智能恐龍,下場很可能是被吃掉──但人類也不是乖乖躺在地上束手就擒,人類也有使用自然來保護自己的方法,像慢慢馴化迅猛龍並用牠們來狩獵、造出一隻巨大的魚龍最後給變種恐龍致命一擊。但這種你用我我用你、你贏我我贏你的關係,永遠都是動態的。此刻你可以利用迅猛龍,但迅猛龍幫你找到變種龍後,一回頭就開始來獵殺你;到了最後一刻,迅猛龍卻又反悔,反過來幫主角打魔王。
 
「利用」並不是「控制」,而人類所幻想的、穩定的、單方向的「控制」是不存在的。
 
導演甚至怕你聽不懂,直接在電影裡講出來:「快樂生活的關鍵就是,去接受事情『永遠不在你控制之中』。(The key to a happy life is to accept you are never actually in control.)」
 
穿高跟鞋跑給恐龍追那幕我非常喜歡。無論是演員、導演、鞋子、或是暴龍,絲毫沒有顯出想說服觀眾「這是寫實的」的氣息,但這大量荒謬的元素堆疊起來卻有一種荒謬的說服力,幾乎像舞臺劇一樣。女角選得極好(我覺得是這部電影最好的地方),我無法想像例如 Megan Fox 或 Olivia Wilde 可以撐起這個「執意要穿高跟鞋跑給恐龍追」的女主管,然後還能和 Chris Pratt 發展出令人信服的感情戲。我承認我之前不知道 Bryce Dallas Howard 是誰,但我想我以後會多多注意她的。

《臺北城裡妖魔跋扈》讀後

我也讀完大名鼎鼎的《臺北城裡妖魔跋扈》了。第一感想是:這種好像是先有「想說的東西」然後再把它寫成小說的小說,通常都寫得很難看。但這本沒有,這本寫得很好看。
 
只是讀到中段以後(差不多是臺灣神宮事件前)我有點後繼乏力,斷斷續續夾著讀其他的小說,才慢慢把它讀完。可能是世界觀太有意思,慢慢破梗後反而不是特別有動力讀下去。幸好最後西本願寺之戰,一人一妖想出的破局我很喜歡,稍微拉回了一些我的評分。
 
我對這本小說的抱怨都是很細節的──我能感受到各個比較大的洞,作者都已經補了;而沒有補的那些,也很可能是刻意要留到續集去補的(例如,為什麼沒有臺灣妖怪?K是幹嘛的?),我非常讚許這部份的努力,在世界觀上我沒有多餘的挑剔了。
 
我其實已經讀完一兩週,放在心裡想了一陣子。以下就講我不喜歡的主要三個點:
 
第一,新日嵯峨子的設定實在太故意了。作者(們)應該也確實是故意的,但我覺得沒有必要故意到讓讀者這麼不舒服。言語道斷是「日本殖民的喻體」你都直接在小說裡講出來了,作為讀者,除了不舒服之外,我還有一種智商被羞辱的感覺(抱歉)。這種「我就是要你這樣去解讀我的作品」的態度讓我很不舒服。最後非名簿的解謎(尤其那個諧音哏,三角形就算了)也太過刻意了,好像唯恐讀者不懂一樣。
 
第二,臺灣神明與日本妖怪達成和平協定的方式太草率,無法說服我。在這一點上確實可以看出作者的用心,幾個比較容易想到的質疑點都稍微有合理的解釋。但兩大勢力在一個地區的競合,應該會有更複雜的細節,很難想像會以這種方式當場就論定。這種對恐怖平衡的想像對我來說有點接近《三體》裡「威懾紀元」的邏輯:我可以弄死你、你也可以弄死我,我們來簽個和平協定吧──這種邏輯,大方向上勉強可能還是合理的,但需要更多的小細節去支撐。成千上萬的臺灣神明,就只有兩個神力低落的少女想去跟日本妖怪搞溝通理解、和平共存,所有人聽到了都還覺得咦怎麼可能妳們不是臺灣神明嗎──這個描繪對我來說太粗糙、太天真了。
 
第三,角色太扁平。這本小說裡,除了後半段幾乎沒有戲份可言、一直作怪夢的男主角之外,其餘推動劇情的主要角色都是「有點麻煩的少女」。觀世不語是擁有醫療能力並可與哥哥心電感應的少女、東野雪夜是可與大姐姐心電感應的少女、柳青蘭是擁有結界能力的大姐姐、新日嵯峨子是喜歡用各種訊息逗弄作家叔叔的神秘少女、和歌原姬神是幹練OL,就連大妖怪言語道斷本人都是下個棋下三百多手故意不輸不贏不和局、有人來殺她的時候還想說「嗯故意不還手給他殺好了,自己有自己莫名其妙道理的少女。這或許也是我看到中段有點後繼無力的原因之一:主要角色的調性太接近,煩惱的事情差不多(即使立場相異)、看待事物的價值觀也太雷同,思想與行動的辯證沒有太大的火花,看多了就有點無聊。(我甚至很壞心地覺得作者講了幾次「妖怪都有自己的『理』,活得久了就會變得很固執」,其實只是用來掩飾自己塑造角色深度能力不足的藉口。)(抱歉。但我確實是這樣想的。)
 
反過來說,小說裡偏激的角色都是男性,觀世不動是男性、兩個和尚(或者全部的和尚)都是男性,偏激的手段仔細想想其實也大同小異。我知道,都 2016 年了,用男性女性來談一本小說,已經大大落伍(況且這些角色都不是人類、只是妖怪,人類的性別也無法真的套在他們身上)──不過我讀到最後,確實有一種「這些女角其實都是同一個人吧」的錯覺。角色的塑造明顯可以再加強。
 
另外,有個不知算是缺點還是優點的地方:這本書的「能力戰鬥」意外寫得不錯。主要角色的能力其實都很無趣(治療、結界、切斷、大魔王的隱身),但戰鬥的場面卻都寫得蠻有趣的,西本願寺最後破局的那一戰特別精彩。這點的好處是,可以讓讀者忍耐久一些,耐著性子去讀那些「日本殖民的喻體」之類比較嚴肅的內容;但缺點是,後續如果劇情上缺乏更有料的東西支撐,這故事就會走向賣妖怪、賣設定、跟賣能力戰鬥的小說(好啦我知道不會)──不見得是壞事,只是對我來說這就非常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