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7日 星期日

《台灣地圖大全》

給你三天,帶著一本地圖,從臺北出發,一路往南,你可以徒步走到哪裡?




2006 年七月,大三下學期結束,所有的成績都公佈了。我匆匆忙忙整理好房間,把手上的雜務一口氣解決,給自己排出了五天的空白。

我想徒步去旅行。

我想知道從臺北出發,我可以走得多遠。

我對徒步旅行毫無概念、也不知道該準備什麼。在網路上看了幾篇徒步環島的網誌,對該帶什麼、不用帶什麼,還是模模糊糊的。但也管不了這麼多,前一晚胡亂打包了一下,從鞋櫃裡挑了一裝最好穿的運動鞋,也就上路了。

那是 2006 年的七月二十一日。

臺灣夏季的氣溫約是攝氏三十五度左右。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會去哪裡、要去哪裡,只知道要向南。我打定主意,每日隨機應變找地方落腳,當晚再決定隔天的目的地。

我帶了一本非常厚重的臺灣地圖:大輿出版社的 2006 年版《台灣地圖大全》。大開本、橘色亮皮風面、全彩印刷,平裝三百多頁的地圖集。




前一晚看好地圖,決定第一晚要去鶯歌(那裡有旅館嗎?出發時我真是完全不知道──只想著既然是觀光勝地,應該會有旅館吧)。

我由松山區的家中出發,先往南走。過了中正橋後到頂溪站附近與當時的女友見面,報個平安、交代好聯絡方式,吃過一頓簡便的早午餐,便背著大背包往南出發。

走到中永和交界處時,竟遠遠遇見了J。

是高中同學J,是送我《背著電腦,去歐洲流浪》、 從而建立了我對「旅行」的基本概念(甚至遠遠埋下了這趟行腳的種子)的J。J問我怎麼會在這兒?我照實說了,說想往南走幾天,看會到哪裡。

J笑了,完全不帶驚怪或質疑的意味,領著我去一旁的便利商店,買了一大瓶礦泉水給我。

「加油。」他拍拍我,揮手送我離開。

於是我繼續向南。永和下面是中和,再向南就是土城。逐漸遠離了我熟悉的活動範圍。也不知是心境抑或天氣使然,我記得走過永和以後,看這城市好像全是灰的。

遇了J後再無故人,剩下是我自己的路了。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路程比我想像的更遠。夏日雖然天黑得晚,但臺灣畢竟是低緯度國家,不出七點也要天黑了。

路過土城時有個店員看我像在遠行,問我從哪裡來。我說是臺北,對方睜大了眼睛說不出話來。

第一天的旅程比想像中漫長。最後一段沒有人行道的車道,像是永遠也走不完似的。一邊是山坡、一邊是河谷,路上完全沒有其他行人,僅我一人在越來越沉的黃昏天色裡趕路,一心只想天黑前抵達鶯歌。一旁的大小車輛呼嘯而過,偶有司機停下來看看我,除我之外再沒有別人了。

對徒步旅行相當天真的我,沒有想到孤獨會來得這麼快。

(差不多在這時我才想通:若沒有人行道的話,行人走逆向車道其實比走順向車道安全。畢竟車若從背後撞過來,你是看不見的;從前頭來的話,至少還有一點機會閃開。)

我記得很清晰,約莫是傍晚六點多,我終於看見了「鶯歌鎮」的路牌。

在昏黑的傍晚遠遠看見這塊綠色的路牌,我忍不住激動,跑上前去拍了一張照片。

那時我確確實實是想著「我得救了」。




2006 年的鶯歌鎮,只有一家旅館,叫作「玉山旅店」。

我約莫又走了一個小時,差不多在七點半左右抵達鶯歌鎮。路過警察局時喜出望外,立刻進去問哪裡可以借宿。警察熟門熟路地對我說:鶯歌只有一間旅館,你如此如此如此走,看到麥當勞,再往下一點就是。

等我找到這間毫不起眼的旅館已是八點有餘。那是這趟行程的第一晚,我在旅館的床上攤成大字躺平──我根本不記得晚餐吃了什麼──把腳翹在牆上,腳拇指起了水泡,有點刺痛。

但重要的是,我他媽的活過第一天了。




行前A給我建議,讓我起了個大早,避開夏天的暑熱。早上七點,天已大亮,我一早退房,出去找了早餐吃,接著又上路。

鶯歌往南走就要出臺北縣(那時還不是新北市),與桃園最北的八德接壤。事後我與A討論我的行程,A說要是他第一天就會多走兩個小時、直接夜衝到八德去,那裡有一大堆又便宜又舒服的汽車旅館。

第一晚我並非沒有想過這念頭,但我膽子太小,不敢那樣豪邁地走夜路。一來不知道鶯歌到八德的路是熱鬧還是荒涼(估計是挺荒涼的);再說我八點才到鶯歌,走到八德都要十點了。

第二天的目的地是楊梅。前一晚我看著地圖,決定繞過八德的外圍,穿過中壢吃午餐,然後一路過埔心到楊梅。

早晨的行腳很愉快。經過一晚的休息精神正好,而太陽又尚未高懸,我精神奕奕走了很長一段路。

只是,走著走著,不時看地圖的時候,我逐漸注意到一件事:

地圖缺了一小塊。

我濫情的腦子瞬間閃過金田一少年事件簿裡改地圖騙人繞遠路以製造不在場證明的詭計,有些不安的預感,於是三番兩次在路旁停下來仔細研究,還是找不到兩紙地圖間互通的道路。

我走走停停看了好幾次,但事情益發明顯:

地圖上,離開埔心以後、到楊梅以前,有一小段路,地圖上是沒畫的。




於是在進中壢市區前,我走進一家便利商店(不遠的牆上寫著中壢家樂福的廣告,我記得很清楚),買了一張當地的地圖。

坐下來一看,還是沒有。(買來買去都是同一家出版社出的地圖!)

彼時天氣酷熱而我又非常焦慮,便去問店員從埔心去楊梅該怎麼走。店員以為我騎車,我說不是,我要用走的。店員一樣啞口無言,吞吞吐吐地說,他沒有走過。而且很遠耶。

約莫下午兩點,我在中壢市區的麥當勞午餐,吃完便往西南走。中壢市區過去是平鎮,再過去是埔心,埔心農場的埔心,這我認得。

約莫是傍晚四點,我逐漸離開埔心,踏入地圖與地圖接壤的邊界、我無論如何都看不出該怎麼走的地段。

這段藏在地圖間的無形迷宮,最後我足足花了兩個小時才離開。

像在玩一個很艱難又很無趣的遊戲,走了一段路以後意識到錯了,稍微退回上個路口,打開地圖,再研究該怎麼繼續;有時地圖實在讀不懂,只好找人問路,路人的指引又不清不楚,例如「油油銅銅的工廠」處右轉,究竟是哪個工廠?

臺灣的夏天是攝氏三十五度以上的高溫,我的體力與耐心幾乎要在這裡蒸乾,水喝了又裝、裝了又喝,衣服上全是鹽粒。

最後當我終於掙扎著找到出口,穿過一段左右都是林子的小路──像早就等在那裡似的,路邊有個擺攤賣西瓜汁的大叔。大叔戴著斗笠,氣定神閒,從老遠就盯著我看。

想來我那時極其狼狽。明知楊梅就在不遠處,我卻像中了迷瘴般在原地鬼打牆了好幾個小時,又累又餓又渴,懷疑自己是不是弱智到連這一小段路都走不出來──

看到人臉,我立刻迎上去,向大叔打招呼,問他這條路對不對。

大叔一面回答、一面打量著我,突然迸出一句:你用走的來喔?

我愣了一下說對。

──你從哪裡來的?

我說臺北,我從臺北走下來。昨天到鶯歌,今天要去楊梅。

大叔一拍腿說,好!來,這個給你!說完從一旁的冰桶裡拿出一支保特瓶的西瓜汁,冰涼冰涼的,紅得出水。

我又驚又喜,接過來馬上喝了,完全沒想推辭。

大叔指點了我該怎麼走、差不多走多遠會到,我連忙道謝,又繼續上路。




第二天更晚,我抵達楊梅時已經天黑了。

我來到楊梅火車站前的大路,在車站前找了一家「華洋旅社」。非常古樸的旅館,像臺灣老電影裡會出現的那種。不說別的,旅館的招牌還是用紅色的油漆畫上去的方方正正毛筆大字。

我推開藍綠色紗窗木門,問是否有房間。一個白髮老伯走出來,說有啊,在二樓。結了帳之後便領我上去。

比第一天的旅館更窄、更暗、更小。但我看到床的感動卻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又多活一天了。




夜裡吃過飯我下樓與老伯閒聊,同時也要些包紮的膏藥。腳趾的水泡破了,非常扎腳。洗澡時得一跳一跳的,傷口一碰水就刺痛。

老伯與我說起他當兵時行軍的事,說走那麼長的路會「燒襠」,大腿內側會破皮流血;還跟我說水泡要刺破,否則接下來你會沒法走路。我乖乖照做。

電視裡傳來颱風迫近的消息,我打電話給女友討論,決定明天走完、抵達目的地過夜一宿後就搭車回臺北。 颱風不是鬧著玩的。

我左腳的鞋底也裂了,底下的底皮翻成開口笑,看來沒法繼續穿了。此時我靈機一動,從背包裡取出3M彈性繃帶,一捆一捆將鞋身與鞋底綁起來,像固定翻開的傷口。綁好,我試試腳,竟然能走。看上去很滑稽──繃帶用來包鞋子而不是包腳──但明天是最後一天,你就乖乖再撐一天吧。

睡前我給裝西瓜汁的保特瓶拍了張照。事後回來看照片,一旁的桌上正好放著那本又大又重的《台灣地圖大全》。




隔晨一早與老伯道別,最後一天的目的地是新竹火車站。

這天的路線很單純,地圖上寫得清清楚楚。雖然全程不會經過什麼鬧區,但既是最後一天,也沒有什麼好擔心的。走就是。

最後這天,我記得走了許久許久許久還是到不了市鎮,約莫下午兩三點才找到第一家便當店吃飯。我那時心裡很納悶:這裡的人都不吃飯的嗎?

還有,最後這天下了大雨。典型的、極為狂暴的午後雷陣雨。雨勢太大的時候我便坐在屋簷下休息,左右望去已是完全陌生景象,真是孓然一人了。

傍晚時雨停,空氣裡瀰漫著夏季獨有的、雷雨過後的潮濕氣味。我路過一處長橋,遠方的夕陽映過來,暖暖髒髒的。我手裡握著濕透的黑傘、腳下是用彈性繃帶綁起來的運動鞋,這趟旅程的尾聲不是什麼壯闊的絕景,而是灰濛濛的、狼狽而疲倦的夕陽。

最後抵達新竹市區時也已天黑,我在車站附近的「東城大旅館」落腳。

抵達新竹市區時,我先去了一家通訊行借手機充電器。襯衫筆挺的銷售大哥看我這身狼狽相,不禁問我怎麼了?我便說我從臺北花三天的時間徒步走下來。大哥用不以為然的表情看著我:「這樣蠻不值得的吧。你又沒有享受到。」




次晨陽光燦爛,天空萬里無雲。全是颱風來臨前的徵兆。我在烈陽下把鏡頭低下來,又給自己腳上包著繃帶的運動鞋拍了張照片。

買票上火車,自強號從新竹開回臺北要一個小時。最後這段車程我記得清楚:我坐在窗邊,看著窗外風景不斷向後流去。

我一個人從臺北徒步向南,走到了一個「火車要開一小時才能到」的地方。

──給你三天,帶著一本地圖,從臺北出發,一路往南,你可以徒步走到哪裡?

2006 年七月,我花了三天的時間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答案是新竹火車站





事後我用 Google Map 計算,我每天的步行距離約是三十公里,意外分配得很平均。從起點出發,加上吃飯、迷路、休息、偶遇的時間,每天花費大約十到十二小時抵達下個目的地。

以運動而言根本算不上是健行。畢竟都是平地、畢竟都是柏油路,速度也挺慢的──但這確是我永難忘懷的三天。曬得全身發燙的艷陽、在耳邊呼嘯而過的砂石車、漫不見底宛如沙漠的省道、對我大聲喊加油的陌生人、塞給我一大罐西瓜汁的大叔、真人不露相的旅館老伯。還有,還有,還有大量的檳榔攤、大量的礦泉水、大量的汗。
 
回來以後,我給那張包紮著的運動鞋照片下了段註腳:

我總覺得,真正使這雙鞋磨耗毀壞的並非百里顛簸。而是這趟孤單的旅行加諸在一個年輕旅人身上,永難磨滅的重量。

那本厚重的地圖,在背包裡泡了雨水發軟,乾燥後微微地翻捲起來。

而每次提起這段安靜又不知所謂的旅行,我總會想起蔡康永在《寶寶日記》裡說的:

「當有人在我面前展開地圖的時候,你知道嗎?」

「我總是在掛念那些沒有被地圖畫到的地方。」




20140427@書一百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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