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9日 星期六

《背著電腦,去歐洲流浪》

2003 年我從建中畢業。指考前的夏天非常難熬。

建中教室在印象裡總是亂糟糟的。大考前人心浮動的夏天,我們開了一場班會討論該怎麼處理三年累積下來的班書。班會上大家的爭執聲此起彼落,是要捐掉還是賣掉?是要標價還是競標?還是乾脆就放著留給學弟?其實大家吵來吵去爭的也不真是這些。只是這個夏天太過焦慮悶熱,未來伸手不見五指,總有種想站起來大聲說幾句話的衝動。

我記得我坐在教室遠離走廊的窗邊,舉手說了一番關於競標和公開寫價格兩種機制背後的精神完全不同的屁話,一旁的同學還發出了哇喔(你到底在說什麼啊)的聲音。

吵鬧過後幾天,我正在收拾留在教室裡的閒書,畢竟要專心準備大考了。

J走過來,遞給我一本《背著電腦,去歐洲流浪》

J笑笑跟我說,他從來沒有遇到讀過的「無用書籍」比他多的人,直到遇到我。書裡有張小卡,上面引用了貫串全書的句子。卡夫卡說的:

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




無論別人怎麼想,我總覺得J始終比大家早熟一些。不只是因為他有種健康的色情感(哈哈哈)。

J在日本待到小學,能說還算流利的日文。父親好像是日本人(不然就是長待日本的臺灣人?)。J有種日本人獨有的清潔感,即使講起很糟糕的事情笑著的表情還是極開朗。高中時或因日語的殘留,在中文句子間偶爾會有過長的停頓,像是輕微的口吃。

J的成績不錯,很聰明並且愛讀閒書。我問過他,為什麼回臺灣?待在日本不是挺好?他說,日本小學同學排擠外人太厲害,他被欺負得很慘。說這話的時是認真地說,卻還是帶著清潔的喜感。我實在無法想像他被討厭。

總的來說,J在班上的成績比我好。我們都愛亂讀書,偶爾會湊在一起講屁話。

那年,我的指考稍微失常,而J考到了第一志願的科系。我們還是讀同一所大學。




升大學的暑假,高中同學幾個朋友湊錢去了一趟日本,花少少的團費(好像兩萬多塊)在東京待了五天。我們私下與導遊商量,多待了一天,本想去J日本的家裡打擾一天。

後來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去他府上打擾,倒是與他爸媽吃了一頓飯、喝了幾杯酒。J的母親再婚,嫁的還是日本人。J的繼父身形消瘦、容貌俊朗,儼然是老帥哥的樣子,有點害羞地用日文與大家打招呼。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細節我記不清了。只記得我喝了兩大杯啤酒,而在席間J的繼父與母親用日語交談,偶用些英文和中文與我們溝通。

喝到興起,好像是服務員還是誰用日文說了句「不是/不行」,一個同學沒聽清楚,問是什麼意思,J的繼父紅著臉笑說,噢,就是啊,女孩子,有時候會說不要──J的媽媽立刻害羞地打斷他,說你在講什麼啊你。滿桌的同學先是壓抑著笑意,然後一下子爆笑開來。

印象中是很開心的飯局。




上了大學,我們在不同科系,我忙著各種也不知道名目的事情,便不太注意J的消息(畢竟同一所大學裡就有好多個高中同學啊)。

大二那年,我屆時的女友也重考進了臺大,我們規劃要去日本玩。那是我第一次試著「自己」買機票(說來羞愧),才驚訝地發現原來現金也有難用之處,買機票基本上還是得有信用卡才行。我想著想著便想到常往日本跑的J,向他求援。

J一口答應,約了時間在臺大鹿鳴堂見面,三兩下就用網路幫我把去日本的機票安排好、刷了卡,我把現金給他,與他連番道謝。J還是非常爽朗而有禮貌地笑,說有什麼事可以再找他,沒有問題。

2007 年,我們大學畢業。J抽到去東引島當兵。高中同學們還特地幫他辦了一場歡送會。




J確實早熟而外向,似乎比誰都早些觸碰到外頭的世界。我們在熱炒店開同學會,J熱絡地與酒促美眉聊天;有次大家起鬨說要去開心點的地方吃飯,J很有義氣的領著大家去小護士餐廳。看著身穿護士服的服務生把飲料用針筒打進客人的嘴裡,心裡不免還是有種哇喔哇喔的感覺。

前頭說J有種健康的色情感,用比較精確的語言說就是對感情的態度很坦然。 見面時J說過許多大大小小的故事,為什麼與A分手為什麼與B在一起,有次還要我們猜他昨晚載的三個妹仔年齡加起來是幾歲。

退伍後,J去日本上班了一段時間。

2012 年底,突然傳來消息,說J要去新加坡的 NUS 唸書。

我追問轉知這件事的朋友:只是去唸書還是怎樣?

朋友想了想說:說得好像是要在那邊發展,永遠都不會回來了。誰知道。

J還在臉書上出清自己臺灣家裡的藏書。我人在美國,託朋友向他拿了幾本──連藏書都清了,看來真是下定決心要離開了的意思。

──最近一次同學會,又聽朋友說,J要回臺灣了。




《背著電腦,去歐洲流浪》是臺灣黑客界傳奇人物劉燈在大四那年寫的書,寫他大三的暑假帶著筆記型電腦與相機去歐洲旅行兩個月的故事。

現在看起來這根本就是歐洲自助旅行的基本架勢──但這是 1998 年出的書、寫的是 1997 年發生的事。那是將近 20 年前、香港才剛回歸沒多久、第一隻 iPhone 還要十年才會誕生、相機還是用底片的時代。

那時他就去了。帶著極好的英文、將近兩公斤的筆記型電腦、以及底片相機去了。

這本書成為我某種意義上「旅行」概念的啟蒙者。

年幼時讀《長著翅膀遊英國》或《西班牙萬歲》,都沒能真正建立我對旅遊的想像,無法指引我身為一個旅遊者/觀光客,與當地的空間和歷史互動的關係。此前我不想做觀光客、但也抗拒當個做作人,旅行時總找不到一個適當的位置擺放自己。這本書輕描淡寫,卻真正做到了。

J送我這本書之後的幾乎一整週,我愛不釋手反覆讀了好幾次。我向J說:這本書我非常非常喜歡,真的很棒。

J的回答我永遠忘不了:你不覺得很像你嗎?




書裡的話是這樣說的:「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

我想起來自日本的J。在日本讀小學、在永和讀國中、在南海路讀高中、在天龍國唸大學;在東引當兵,在日本工作,再去新加坡唸書,接著又要回臺灣;

我想起J還介紹我讀過殘酷無比的《北京娃娃》 ,讀完我悶了好幾天(裡面的「對我說愛我,即使是假的也好」真是很嚇人);

我想起他換過的幾個聰明漂亮的女朋友,他讀過的書與說過的屁話,還有那幾段口味很重的故事。

卡夫卡的這句話啊,根本就是講給你自己聽的吧。




20140418@書一百 (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